廣西:2010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全區(qū)統(tǒng)一考試說明(2)
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
二、考生憑《準考證》及《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許攜帶考試必需的用具,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小靈通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書籍、紙張、資料、書包、涂改液、修正帶、耳塞等物品進入考場,若已帶進考場,必須在考試前放到考場指定位置,否則,一旦查出或發(fā)現以作弊論處。
四、《聽音記譜》、《樂理》科的考試8:15入場,8:30禁止考生入場;筆試科目每科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提前交卷離開考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面試科目的考生每時段開考前30分鐘到現場檢錄,不按時檢錄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按缺考處理)。
五、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準喧嘩。在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交接)答卷、不準冒名或請人代考,不準賄賂考試工作人員。
六、考生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考試內容,不得在試卷空白處或故意在試卷上做其它標記。
七、監(jiān)考員組織考生按時進入考場,考生應對號入座,并將自己《準考證》、《身份證》放在合適位置,以便查對。
八、監(jiān)考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考試工作程序。
九、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十、考試結束,各考場由2名監(jiān)考員或考評員將答卷或評分表、成績單送到交給考務組,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十一、對違紀考生要填寫違紀登記表,要求違紀考生簽名、兩名監(jiān)考員簽名,并保存違紀行為使用過的資料、工具等;
十二、考生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十八號令)進行處理,并將違紀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對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jiān)考員及工作人員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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