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選拔方案(5)
六、選拔原則、程序
1、凡報考華東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均必須參加由華東師范大學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同時考生必須要達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和測試等第標準。
2、華東師范大學將根據(jù)考生參加我校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華東師范大學運動隊項目設置、場上位置的需要擇優(yōu)錄取,錄取考生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資格。
3、按教育部要求,獲得華東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高水平運動員高考錄取優(yōu)惠政策,具體優(yōu)惠程度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4、考生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報考華東師范大學,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公示名單中的考生,華東師范大學會每人發(fā)放一份要求達到的高考文化成績通知),華東師范大學即給予錄取。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高校單獨考試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華東師范大學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者錄取為華東師范大學學生。
5、新生報到后,華東師范大學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華東師范大學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戶籍所在地。
七、聯(lián)系方式
華東師范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聯(lián)系電話:021—54345138,62233434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62232212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監(jiān)察電話:021—54344651
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華東師范大學運動隊項目設置、場上位置的需要擇優(yōu)錄取,錄取考生獲得華東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資格。
3、按教育部要求,獲得華東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高水平運動員高考錄取優(yōu)惠政策,具體優(yōu)惠程度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4、考生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報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公示名單中的考生,華東師范大學會每人發(fā)放一份要求達到的高考文化成績通知),華東師范大學即給予錄取。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高校單獨考試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華東師范大學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者錄取為我校學生。
5、新生報到后,華東師范大學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華東師范大學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戶籍所在地。
七、聯(lián)系方式
華東師范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聯(lián)系電話:021—54345138,62233434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62232212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監(jiān)察電話:021—5434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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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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