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美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2)
2017-01-29 19:57:49
來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五、考點安排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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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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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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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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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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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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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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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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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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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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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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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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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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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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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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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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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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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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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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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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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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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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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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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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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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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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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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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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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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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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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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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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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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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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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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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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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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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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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第106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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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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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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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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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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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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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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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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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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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網(wǎn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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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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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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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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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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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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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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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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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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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y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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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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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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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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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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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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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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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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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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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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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錄取原則
1.生源所在地非陜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檔條件,學校按其專業(yè)志愿順序和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 + ?汲煽×40%。
2.生源所在地為陜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線的70%且符合投檔條件,學校按其專業(yè)志愿順序和美術類統(tǒng)考成績擇優(yōu)錄取。
3.本原則若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相抵觸,以上級部門有關政策最新規(guī)定為準。
七、其他事項
1.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學費9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若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最新批復標準執(zhí)行。
2.學校按大類錄取,進校后采用分流培養(yǎng)模式,具體分流方案以學院公布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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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