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錄取7月6日開始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
廣東考試院強調,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加強對考生信息數(shù)據(jù)的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聯(lián)系方式、考試成績),嚴禁兜售、販賣考生信息,要堅決查處擅自對外公布考生和招生錄取相關信息的行為,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錄取審核結束后,高校要根據(jù)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錄取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并加蓋本校校章。高校要采用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jù)郵件方式將新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等相關材料一并寄送給所有錄取考生。需辦理戶口遷移的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shù)嘏沙鏊k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考生憑招生院校發(fā)出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地級市、縣(市、區(qū))招生辦領取考生紙質檔案,并自行攜帶到錄取高校報到。
附件:
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
日期 錄取工作
7月6日-10日 文理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7日-11日 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10-12日 文理類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12日 文理類第一批“綜合評價”及“地方專項計劃”院校
7月12日-13日 體育類第一批本科院校 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
7月12日-16日 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16日 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院校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農村衛(wèi)生定向”
7月17日-20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20日-21日 文理類第二批本科院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
7月20日-24日 藝術類、體育類第二批本科院校 文理類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24日-25日 文理類第二批本科院校“農村衛(wèi)生定向”、少數(shù)民族(班)、少數(shù)民族及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
7月25日-27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第一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28日-30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第二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31日-8月1日 高校辦理審錄手續(xù)
8月1日-8月3日 文理類提前第三批?、3+證書院校
8月3日-6日 藝術類、體育類第三批?圃盒
8月3日-8日 文理類第三批?圃盒(含專科少數(shù)民族班)
8月8日-9日 文理類第三批?圃盒“農村衛(wèi)生定向”
8月9日-11日 第三批?(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院校第一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8月12日-14日 第三批?(含藝術類統(tǒng)考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院校第二次網(wǎng)上征集志愿
8月15日 高校辦理審錄手續(xù)
(責任編輯: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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