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工作階段 |
工作內容和要求 |
負責單位 |
完成期限 |
準備 |
印刷招生專業(yè)目錄和有關材料,寄各報名點 |
招生單位 |
2009年11月18日 |
宣傳報道招生消息 |
各報考點 |
11月18日 |
|
報名 |
組織報名 |
各報考點 |
11月20日-12月19日 |
將報名情況匯總后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港澳臺辦 |
各報考點 |
12月31日 |
|
將考生報名材料、準考考生情況表寄有關招生院校 |
各報考點 |
2010年1月15日 |
|
將審核后的《準考考生情況表》寄回有關報考點 |
招生單位 |
1月25日 |
|
給考生寄發(fā)準考證 |
各報考點 |
2月10日 |
|
命題 |
命題、印刷試題并密封,用機要寄試題給有關招考點(香港、澳門考點試題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不得直接寄到香港、澳門考點) |
招生單位 |
3月15日 |
組織初試 |
各報考點 |
4月17日-18日 |
|
密封答卷用機要寄給招生院校(香港、澳門考點的試卷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寄) |
北京廣州 |
4月21日 |
|
將考試情況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港澳臺辦 |
各報考點 |
5月14日 |
|
評卷 |
招生單位 |
5月19日 |
|
將復試的地點、時間電告考生及其報考點 |
招生單位 |
5月24日 |
|
組織考生復試 |
招生單位 |
6月5日 |
|
錄取 |
招生單位報送擬錄取名單至所在。▍^(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匯總后報送教育部。招生單位將錄取名單通知有關報考點。 |
招生單位、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 |
6月15日 |
給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
招生單位 |
6月20日 |
|
組織新生入學 |
招生單位 |
9月中旬 |
本站覆蓋全國各省市專本科院校及計劃外招生院校,匯總各校招生要求及專業(yè)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錄取,請自愿填寫下表,我們將在全國范圍內篩選適合您就讀的大學,安排校方老師與您溝通。即刻報名,圓大學夢!
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557
高校招生網(wǎng)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