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已公布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哈爾濱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選考生必須于2010年2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專遞方式)哈爾濱海關人事教育處工編科(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嵩山路88號;郵政編碼:150008)。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 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工作證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6.報名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 7.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9.“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二、相關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fā)現(xiàn)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中國海關考錄網(wǎng)發(fā)布的后續(xù)通知,并確保所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 聯(lián)系電話:0451—82381562 82381907 哈爾濱海關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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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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