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0年佳木斯市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網(wǎng)絡發(fā)布時間:2010-02-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做好我市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按各報考職位招考人數(shù)1:3的比例,折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并達到省規(guī)定最低分數(shù)線以上擬進入面試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10年2月26日8:40—16:00。
2、地點:佳木斯市人才大廈一樓(佳木斯市德祥路22號)。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及相關要求
(1)考生在佳木斯市人事人才網(wǎng)上自行下載《2010年佳木斯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確認表》后認真填寫,粘貼一寸照片1張。
(2)身份證、畢業(yè)證(2010屆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需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章公章)。
(3)與網(wǎng)上報名時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報考中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材料。
(6)面試考務費。
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考生要進行身高、體重、視力的目測。
考生在資格復審過程中,要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請務必于24日與市人事局電話聯(lián)系一次。
聯(lián)系電話:0454—8222895
佳木斯市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2月23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