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務員時事政治3月13日練習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3-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信件或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電報交發(fā)之日起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3、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4、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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