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的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四川省自學考試一年舉行四次,時間分別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 自學考試有哪些專業(yè)? 四川省目前開考專業(yè)合計71個,其中專科專業(yè)22個,本科的基礎專業(yè)7個,獨立本科段專業(yè)42個。 參加自考有哪些條件限制? 凡是在我市居住或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文化程度、居住地、戶籍等的限制,均可以報名參加自學考試。 什么時間報考? 1月自考的報名時間在上一年度11月下旬,4月自考的報名時間在1月上旬,7月自考的報名時間在5月下旬,10月自考報名時間在8月上旬。 在哪里報名? 考生報名報考是不受區(qū)域、戶籍限制的,按照考生自由就近選擇原則,選擇任何一個區(qū)(市)縣招考辦或報名點都可以。 怎樣報考? 在成都首次報考自學專業(yè)的考生需在報考期間,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現役軍人、武警持軍官證或士兵證、警官證)到就近的區(qū)(市)縣招考辦辦理報考手續(xù)并電子攝像。已注冊的考生只需持準考證前去辦理 每次考試是否要控制合格人數?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水平考試,不是選拔性的考試,每次考試以考生實際答題的情況和參考答案為準,對考生的考試情況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分,考試成績達到60分即合格。有多少合格就是多少,不控制合格人數。 如果考試不合格怎么辦? 如果該科考試不合格,可在下次該科考試時再重新報名參加考試,直至考合格為止。 參加自學考試完全要靠自學嗎? 不是?忌膶W習方式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決定,考生可以選擇完全自學,也可以選擇參加社會助學、網上助學、接受指導和幫助。 自學考試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參加高考或成人高考,經劃定分數線,擇優(yōu)錄取,可進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學習、接受高等教育的資格,即要經過選拔性的考試;參加自學考試不需要通過入學考試,考生可自主選擇專業(yè)報名考試。按照專業(yè)計劃要求,全部課程合格者,經過思想品德鑒定,即可獲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考試的課程是如何安排的? 一般情況下,公共課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每年安排一次,考慮專業(yè)課程的學習規(guī)律及考生的多樣性,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間基本保持相對穩(wěn)定。 每次可以報考哪些課程? 考生每次所要報考的科目,必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當次考試課程計劃中選報;每一個考生每一場考試只能報考一門課程。 什么是主考院校? 主考院校是由省考委遴選專業(yè)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體負責某個專業(yè),有關實踐性學習環(huán)節(jié)的考核,并在畢業(yè)證書和考生學籍表上簽章。 可以自主選擇主考院校嗎? 不可以。主考院校是省考委決定的,不同的專業(yè)有不同的主考院校。 可否同時報考兩個或更多專業(yè)? 可以?忌鷪罂嫉膶I(yè)數不受限制,但建議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報考的專業(yè)數和課程數。 如何購買教材?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每年向社會公布開考計劃,對每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確規(guī)定,規(guī)定了教材名稱、版次、出版社等有關信息,考生按公布的考試計劃和自己報考的專業(yè),購買適合自己的教材資料?忌梢栽趨⒓訄竺膮^(qū)(市)縣招考點預定,購買教材,也可以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教材服務部購買。 如何知道在哪里考試? 考前一周考生可通過網上查詢自己的考試地點和座位號,也可持準考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考試座位通知單” 違反了考試紀律有哪些違規(guī)處理辦法?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其所答題目作零分處理 1、在開考前信號發(fā)出或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答題的 2、在試卷上非要求說明而自行另加附頁或另貼紙答題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當堂考試課程成績 1、在試卷上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或其它不是答案的任何標記的 2、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文具、工具書等進入考室且不按規(guī)定統(tǒng)一放置的 3、用規(guī)定的藍、黑兩色鋼筆和圓珠筆以外的筆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 4、有意在考場內交談、喧嘩、不聽監(jiān)考人員勸阻的 5、在考室內吸煙不聽勸阻的 6、不按考務規(guī)則填寫姓名、考號和座位號或書寫太亂無法辨認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該次各科成績且一年內不準報考 1、夾帶的(不論已遂或未遂的) 2、交頭接耳的 3、竊視、抄襲他人答案的 4、帶走或撕毀試卷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該次各科成績且兩年內不準報考 1、無論何種形式傳遞夾帶的 2、代考或被代考的 3、偷換答卷的 4、有兩項以上前款中所列舞弊行為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該次考試資格且三年內不準報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有舞弊行為,拒不接受教育,態(tài)度特別惡劣的 2、在報名點、考場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 3、擾亂考場次序不聽勸阻,威脅考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4、偽造自學考試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 5、捏造事實、誹謗、污蔑自學考試工作人員的 (六)應考者在考試中凡有舞弊行為的,不論何種情況,一律取消該次考試資格,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以下處罰:是在職人員的,通知單位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是黨員的,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以上黨紀處分。 |
| 熱門資料下載: |
| < |
| 自考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海南:自考開考數控技術等專業(yè) |
|
閱讀下一篇:湖北:2010年7月自考報考簡章 |
|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chuàng)"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fā)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 |
熱點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