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10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公告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7-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提交報名時間2010年7月5日8:00—7月8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延續(xù)到7月9日18時,7月8日18時后關閉報名系統(tǒng)。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網址是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8:00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tǒng)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在報考人員提交信息后48小時內完成。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7月5日8:00至7月8日18:00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截至7月9日18時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本次考試將在7月6日21:00公布一次各職位報名人數(shù)情況,請考生自主選擇職位報名,避免等待觀望而造成后期報名網絡擁堵。考生可在報名開始后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
網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每科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9日24:00。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7月10日16時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2:00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陜西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
(5)開考比例限定
除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名單見附件)的職位和法醫(yī)類等特殊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于2010年7月11日上午8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0年7月11日上午8時至7月11日16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100元。
五、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tǒng)一確定。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附后)。具體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詳見《2010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考試安排表》(附后)。
本次考試筆試統(tǒng)一在西安設置考場。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一考場。其中,公務員考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實施;教育入學考試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家教育部的規(guī)定,負責組織實施。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具體地點參加考試。監(jiān)考人員依據(jù)報考者準考證、身份證和考場座次表,核驗報考者身份,實施監(jiān)考。
六、面試人員的確定和面試資格復審
(一)確定面試人員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構成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根據(jù)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入伍前為高校畢業(yè)生)報名參加考試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者,應在8月2日至4日三個工作日內向省教育廳申請確認,愈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
根據(jù)《職位表》確定的錄用計劃人數(shù),按照1:3的比例(除開考比例不足1:3的職位),以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站統(tǒng)一公告。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面試考生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組織對本系統(tǒng)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xiàn)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在本次考試報考本職位的考生中按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
面試由省、市區(qū)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集中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試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的確定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職位進入體檢人數(shù)和計劃招錄人數(shù)的比例為2:1,其他職位進入體檢人數(shù)和計劃招錄人數(shù)的比例為1:1。
進入體檢人員按招錄職位面試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忌C合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時,按照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教育入學考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招錄職位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如下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招錄職位面試人數(shù)多于招錄職位數(shù)但又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數(shù)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招錄職位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錄職位數(shù)的,考生的面試成績不低于本場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進入體檢;低于本考場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不能進入體檢,取消或縮減該職位招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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