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法院全區(qū)首創(chuàng)“聘用制公務員”
來源: 銀川新聞網發(fā)布時間:2007-08-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這種‘公務員聘用制’對于全區(qū)隊伍龐大的臨時聘用書記員來說,無疑是一顆定心丸。”賀蘭縣法院院長喬建軍告訴記者。據了解,由于繁多的工作量和工作的特殊性,全區(qū)各級法院都有一定數量的聘用書記員,他們擔負著傳達、記錄、調解、助理審判等多項工作任務。但是由于缺乏正式的編制和合理的勞動待遇,這些書記員在工作中沒有歸屬感、在單位也沒有認同感,工資待遇也在400元左右,跳槽問題已經影響到了基層法院的工作。
為了留住這些臨時聘用的書記員,賀蘭縣法院依托縣財政,正式和15名書記員簽訂了勞動合同。“工作有了歸屬感,同事對我們也有認同感,這是我留下來工作的最大原因。”賀蘭縣法院民一庭的聘用書記員保瑞娟對記者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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