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從銀行審單談出口單據制作(1)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5-26 10:48:40
第一節(jié) 銀行審單的依據和原則
一、銀行審單的依據--信用證條款
在跟單信用證業(yè)務中,銀行審核單據是否與信用證相符,唯一的依據就是“信用證條款”,其它因素如貿易合同、買賣雙方往來函電等只能作為參考,不能當作銀行審單的依據。
二、銀行審單的原則--單證一致、單單相符
、眴巫C一致
所謂單證一致,意指凡是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款,都必須明白、準確地體現在出口單據上,不能有任何含糊或差錯。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艈螕@示的單據名稱要與來證一致;
、茊螕@示的出單日期要與來證一致;
、菃螕@示的裝船日期要與來證一致;
、葐螕@示的裝卸港口要與來證一致;
⑸單據顯示的運輸標記要與來證一致;
⑹單據顯示的貨物描述要與來證一致;
、藛螕@示的裝運數量要與來證一致;
、虇螕@示的計量單位要與來證一致;
、蛦螕@示的出單人名要與來證一致;
⑽單據顯示的出單份數要與來證一致。
、矄螁蜗喾
所謂單單相符,意指所有單據均以發(fā)票為中心,其它單據與發(fā)票,單據與單據之間相互核對,做到單據齊全、數字一致、內容相符。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⑴各單據的出單日期要相符或合理;
、聘鲉螕呢浳锩Q、規(guī)格要相符;
、歉鲉螕呢浳飻盗、包裝要相符;
、雀鲉螕呢浳镉嬃繂挝灰喾;
、筛鲉螕呢浳飮O頭要相符;
、矢鲉螕拇蜍囂栆喾;
⑺各單據的裝卸港口、裝運日期要相符;
、谈鲉螕呢泿欧N類和金額要相符或合理;
、透鲉螕倪M出口商名稱、地址要相符;
、胃鲉螕奶ь^人要相符或合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