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公務員面試模擬試題(6)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7-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日前,北京市朝陽區(qū)政協(xié)醫(yī)院姜漢建議政府劃撥一部分公租房作為公務員的廉政公寓,你怎么看?
【參考解析】
公租房作為為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或者從外地遷入城市人員提供的福利性租住房,在部分公務員的實際工資水平購房條件有限的背景下,姜漢提出的劃撥一部分公租房給公務員作為廉政公寓,引起了社會群眾的廣泛熱議,確實發(fā)人深思。
將公租房作為部分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的廉政公寓的提議確實有其合理之處。首先,公租房作為公民可以平等享受的福利,低收入公務員同樣具有平等享受的權利,合理解決這一人群的住房保障問題有其重要,為其提供廉政公寓無可厚非;其次,住房保障問題關系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技術較大,目前來看國家財力總體有限,為避免一些公務員因為條件差、收入低、沒有房等客觀問題出現(xiàn)的“跳槽”等行為,此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條件下緩解當前問題;最后,劃撥獨立社區(qū)公租房作為公務員的集體廉政公寓,能夠通過條幅、標語、口號等手段營造廉政文化的氛圍,并且作為示范納入社會監(jiān)督視線之內,不僅有利于公務員約束自身行為,而且自覺接受群眾廣泛監(jiān)督。
當然,實行此舉是否切實可行在執(zhí)行上還有待商榷。首先,如果通過將部分公租房劃撥成為廉租公寓的形式來保障公務員的廉潔,使公務員具有優(yōu)先等額外條件,則有損保障性住房公平與普惠的特點;其次,雖然劃撥部分公租房作為公務員的廉政公寓,但是在公務員會因缺乏度量的標準而難以保證公務員內部的公平,易引起實施不當帶來的內部混亂;最后,劃撥公租房作為廉政公寓有高薪養(yǎng)廉的影子,但是單以提供保障性住房來促進廉政,而無制度建設和對權力的約束與監(jiān)督,無異于緣木求魚。
所以,是否可以劃撥公租房作為廉政公寓為低收入公務員提供住房保障或者提高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思想態(tài)度,還可從其他方面著手。第一,若要通過提供廉政公寓的方式為低薪公務員提供住房保障,還需要在優(yōu)先的制度規(guī)范上以及廉政公寓的小區(qū)建設上明確要求,這樣才能避免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出現(xiàn)混亂的局面;第二,收入低廉、條件有限的公務員,即使不為其提供廉租公寓的福利保障,如果符合租住公租房的條件,同樣可以與普通群眾平等享受權利,租住公租房;第三,若要提升公務員的政治信仰和抱負,并不僅限與提供廉租公寓這一僅有方式,根本上還要加強宗旨意識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從思想上淡泊名利,才能夠真正實現(xiàn)公務員隊伍的廉潔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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