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改不能總成“爛尾樓”(2)
在教育決策機制不變的情況下,對政府部門貿(mào)然推出、缺乏配套的新政“喝彩”,是不理性的。更重要的是,當前的教育改革,如果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為主導,將無法觸及改革的真正命題,即教育放權問題。上述三項改革,都無一例外沒體現(xiàn)政府對學校的服務,而只是強調(diào)政府對學校辦學的直接干預。拿湖南的取消文理分科來說,政府應該做的是探索建設合理的考試升學制度,具體的教育教學組織,應由學校按照《教育法》的規(guī)定進行,政府不改革高考制度,卻把管理的行為具體到學校該怎樣給學生上課,這是典型的管評辦不分,違背管評辦分離的改革方向。拿成都取消奧數(shù)的幾條“鐵令”來說,真正的鐵令應該是政府部門切實履行教育投入責任、調(diào)整教育資源配置模式、促進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均衡,當各中小學的辦學質量大致一致時,還有擇校嗎?還有圍繞擇校而來的奧數(shù)熱嗎?而且《義務教育法》已經(jīng)明確規(guī)定政府部門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職責。政府不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職責,卻去對學校、教師、培訓機構下“鐵令”,會有怎樣的效果呢?事實上,在義務教育資源無法均衡這一問題上,真實的原因,不是歷史欠賬過多,而是政府部門不愿意加大教育投入,而是以學校間的不均衡發(fā)展,制造收費空間,以彌補自身教育投入不足;不愿意放棄手中的權勢交易空間,當各校資源已然均衡,政府部門將完全從管理者轉為服務者,手中將沒有了優(yōu)質資源可供尋租。
不要讓改革總是雷聲大、雨點小,總成為“半吊子工程”、“爛尾樓”,就必須建立科學、民主的教育決策機制,賦予受教育者、辦學者在教育決策中的主體地位。政府部門主導教育政策的制訂,同時不愿意放權,除了留下“說過了,就是做過了;做過了,就是做好了”的所謂改革政績之外,很難對現(xiàn)實的教育發(fā)展,有真正意義的促進作用;受教育者、辦學者除了被這種“改革”折騰之外,并不能從中受益;而教育的問題,在這樣的“改革”中,日益嚴重。回顧過去20多年時間我國教育所推出的各項促進中學素質教育的政策,再對比當下應試教育以及學生能力與素質的現(xiàn)實,這種教訓還不夠多嗎?是應該對教育改革模式和思路進行全面調(diào)整的時候了。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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