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哪些工程質量必須進行現(xiàn)場質量檢測,且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按有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下列工程質量必須進行現(xiàn)場質量檢測,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1)地基基礎工程 1)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 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采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shù)不應少于總數(shù)的1%,且不應少于3根。 2)樁的承載力檢測。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或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本地區(qū)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的樁基,應進行樁的承載力檢測。檢測數(shù)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shù)的1%. 3)樁身完整性檢測。 根據(jù)設計要求,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采用低應變法。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分析樁側和樁端阻力,采用高應變法。 (2)主體結構工程 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xiàn)場檢測。 檢測同一強度等級同條件養(yǎng)護的試塊強度,以此檢測結果代表工程實體的結構強度/考易網(wǎng)/。 混凝土:按統(tǒng)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的基本條件是,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的留置數(shù)量不宜少于10組,按非統(tǒng)計方法評定混凝土強度時,留置數(shù)量不應少于3組。 砂漿抽檢數(shù)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砌體:普通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及粉灰磚10萬塊各為一檢驗批,抽檢數(shù)量為一組。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應由監(jiān)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jù)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shù)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 3)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對成批生產(chǎn)的構件,應按同一工藝正常生產(chǎn)的不超過1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chǎn)品為一批。在每批中應隨機抽取一個構件作為試件進行檢驗。 。3)建筑幕墻工程 1)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檢測。 2)石材的彎曲強度;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檢測。 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試驗;石材用結構膠粘結強度及石材用密封膠的污染性檢測。 4)建筑幕墻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 5)硅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 (4)鋼結構及管道工程 1)鋼結構及鋼管焊接質量無損檢測。 對有無損檢驗要求的焊縫,竣工圖上應標明焊縫編號、無損檢驗方法、局部無損檢驗焊縫的位置、底片編號、熱處理焊縫位置及編號、焊縫補焊位置及施焊焊工代號。焊縫施焊記錄及檢查、檢驗記錄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2)鋼結構、鋼管防腐及防火涂裝檢測。 3)鋼結構節(jié)點、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螺栓力學性能檢測。 十、如何進行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是在施工過程中,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jù)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 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jīng)抽樣檢驗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jù)、質量檢查記錄。 檢驗批是工程驗收的最小單位,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檢驗批是施工過程中條件相同并有一定數(shù)量的材料、構配件或安裝項目,由于其質量基本均勻一致,因此可以作為檢驗的基礎單位,并按批驗收。 檢驗批質量合格的條件有兩個方面:資料檢查合格、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檢驗合格。 質量控制資料反映了檢驗批從原材料到最終驗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據(jù)、檢查情況記錄以及保證質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對其完整性的檢查,實際是對過程控制的確認,這是檢驗批合格的前提。 檢驗批的合格質量主要取決于對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檢驗結果。主控項目是對檢驗批的基本質量起決定性影響的檢驗項目,因此必須全部符合有關專業(yè)工程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這意味著主控項目不允許有不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即這種項目的檢查具有否決權。鑒于主控項目對基本質量的決定性影響,必須從嚴要求。 ⒉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guī)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分項工程的驗收在檢驗批的基礎上進行。一般情況下,兩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質,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因此,將有關的檢驗批匯集構成分項工程的檢驗。分項工程合格質量的條件比較簡單,只要構成分項工程的各檢驗批的驗收資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驗收合格,則分項工程驗收合格。 、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驗收在其所含各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條件是: 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必須已驗收合格且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文件必須完整,這是驗收的基本條件。此外,由于各分項工程的性質不盡相同,因此作為分部工程不能簡單地組合而加以驗收,尚須增加以下兩類檢查項目: 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有關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裝分部工程應進行有關見證取樣送樣試驗或抽樣檢測。 2)觀感質量驗收,這類檢查往往難以定量,只能以觀察、觸摸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并由各個人的主觀印象判斷,檢查結果并不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而是綜合給出質量評價。對于評價為“差”的檢查點應通過返修處理等補救。 、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yè)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也稱質量竣工驗收,其內容和方法見“二、施工項目竣工質量驗收”。 、 當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 1)經(jīng)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jīng)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jīng)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jīng)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jīng)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xié)商文件進行驗收。 當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xiàn)象在最基層的驗收單位——檢驗批驗收時就應發(fā)現(xiàn)并及時處理,否則將影響后續(xù)批和相關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驗收。因此,所有質量隱患必須盡快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這是以強化驗收促進過程控制原則的體現(xiàn)。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分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指在檢驗批驗收時,其主控項目不能滿足驗收規(guī)范或一般項目超過偏差限值的子項不符合檢驗規(guī)定的要求時,應及時進行處理的檢驗批。其中,嚴重的缺陷應推倒重來;一般的缺陷通過翻修或更換器具、設備予以解決,應允許施工單位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yè)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則應認為該檢驗批合格。 第二種情況,是指個別檢驗批發(fā)現(xiàn)試塊強度等不滿足要求等問題,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當鑒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仍應認為通過驗收。 第三種情況,如經(jīng)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jīng)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況,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一般情況下,規(guī)范標準給出了滿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設計往往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滿足設計要求和符合相應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兩者并不矛盾。 第四種情況,更為嚴重的缺陷或者超過檢驗批的更大范圍內的缺陷,可能影響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經(jīng)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以后認為達不到規(guī)范標準的相應要求,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使之能保證其滿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這樣會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變結構外形尺寸,影響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為了避免社會財富更大的損失,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xié)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jīng)濟責任,但不能作為輕視質量而回避責任的一種出路,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 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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