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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安排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tǒng)一考試(山西考區(qū))相關工作的通知 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關于做好二○一○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0]4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14時30分至17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二、報名安排及要求 。ㄒ唬2010年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工作,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在山西考區(qū)參加考試的報考者須在2010年3月10日—22日,通過互聯(lián)網登陸山西考區(qū)報名網站(http://sxxw.tyut.edu.cn),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并于3月25日—28日期間,持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通過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tǒng)一考試資格審查表》(簡稱《考試資格審查表》),到太原市塢城路696號山西財經大學研究生學院(育才樓六層)現(xiàn)場報名點繳納報名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 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現(xiàn)場報名點辦理照相和確認等相關手續(xù)的,本次報名無效。 。ǘ﹫罂颊咭话銘獮樵谖沂W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學位的學員。因特殊情況,在我省工作而不在我省申請學位又要求在我省參加考試者,必須經學位授予單位和我辦同意方可報名考試。 (三)學位授予單位要認真對考生的報考資格、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報名考試的地點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外國語水平考試或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報考者的報考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須符合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號)條件。對于不具備資格或資格不符的報考者將得不到考試成績,后果由對其進行資格審查的學位授予單位和報考者本人負責。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yè)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第二外國語水平考試。對于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yè)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yè)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學位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yè)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中規(guī)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三、資格審查 。ㄒ唬┓矃⒓油鈬Z水平考試或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要求考生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申請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為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者; 3、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 。ǘ┯袡嚅_展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在網上報名前,組織接受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學位授予單位要選派熟悉此項工作的正式人員承擔審查工作,并將考生近期照片與本人及有效證件進行對照,確認符合資格并簽注意見后,在照片上加蓋公章。報考者須填寫2份《考試資格審查表》(可在山西學位辦網站:http://sxxw.tyut.edu.cn或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網站:http://www.cdgdc.edu.cn下載),必須本人親筆填寫,一律不得代填、打印或復印,并在現(xiàn)場簽名確認,所填的信息由本人負責,一旦上交不準更改,每份貼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其中一份留學位授予單位存檔;另一份供考生到指定現(xiàn)場報名點報名時使用,由省學位辦存檔。 四、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范圍 (一)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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