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簡介 1.1 考試性質(zhì)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簡稱 CET-SET )用于測量我國大學生運用英語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 1.2 考試對象 CET-SET 報考對象為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且成績達到一定分數(shù)線的在校大學生。 試行階段的報考對象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決定,具體報名規(guī)定見考試委員會通知。 1.3 考試形式 CET-SET 考試采用面對面的形式,每場考試由 2 名主考和 3 (或 4 )名考生組成(如下圖):

1.4 試題構(gòu)成 部 分 | 時間 | 題型 | 說 明 | Part 1 | 5 分鐘 | 問答 | “熱身”題,包括考生自我介紹、回答問題。 | Part 2 | 10 分鐘 | 發(fā)言 和 討論 | 考生準備 1 分鐘后,根據(jù)所給提示作一個 1.5 分鐘的發(fā)言;小組就指定的話題討論(約 4.5 分鐘)。 | Part 3 | 5 分鐘 | 問答 | 由主考進一步提問。 |
1.5 考試成績 考試總分為 15 分,分為 A 、 B 、 C 和 D 四個等級(描述見“能力等級標準”)。 1.6 合格證書 C 等以上者將獲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頒發(fā)的注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績等級的 CET 證書。 二、考生須知 2.1 考生報名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根據(jù)教育部主管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在有關城市設立若干個考點?忌剿诳荚囍行闹付ǖ目键c報名并參加考試,報名時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二寸報名照一張及報名費用。 2.2 注意事項 ·考生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guī)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 15 分鐘不得進考場。 ·考生如發(fā)現(xiàn)準考證上的姓名有誤,請在正式開考前將修改后的準考證交給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證上的姓名核對并簽名確認。 · 如中途無故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成績一律記為不合格。 ·自備飲料;不得攜帶手機、拷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 ·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參加考試,在候考期間未經(jīng)同意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 ·考試期間,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考試結(jié)束時,必須將準考證交給主考,同時記下自己的準考證號。 ·考試結(jié)束后,必須立即離開考區(qū)。 2.3 考試時間 一年兩次,分別在 5 月和 11 月。 2.4 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在考生報名的考點。具體考場在考生報到后隨機編組確定。 2.5 考生培訓 考生必須參加考點組織的考前培訓。 培訓內(nèi)容包括: · 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及候考室等考務安排 ·介紹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程序并播放考試過程錄像 三、能力等級標準 等級 | 等 級 描 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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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4.5-15分 A 13.5-14.4分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 B+ 12.5-13.4 分 B 11-12.4 分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 C+ 9.5-10.9 分 C 8-9.4 分 |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 D 7.9 分以下 |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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