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民間貸款
來源:華圖教育發(fā)布時間:2012-06-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法律與契約可以評判一商一賈榮辱得失,卻難以紓緩民間借貸長久累積的“沖動”與“饑渴”
從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等罪被刑拘一年多的“太子奶”創(chuàng)始人李途純無罪獲釋,到無法償還22億元民間借款的“立人集團集資案”東窗事發(fā),近日,民間借貸問題引來各方關注。
如果說金融是經濟的血脈,那么民間資本則是遍布經濟肌體的毛細血管:數量巨大、不可或缺。正因此,溫家寶總理日前在聽取各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的座談會上再次強調,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新36條”的實施細則制訂出來,避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yè)等領域遇到“玻璃門”、“彈簧門”。
從“舊36條”到“新36條”,政府鼓勵、支持和引導中小企業(y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fā)展的態(tài)度和努力始終如一。而在民間資本的“輸血”之下,中小企業(yè)也越來越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部分——貢獻了我國60%左右的國內生產總值,創(chuàng)造了80%的城鎮(zhèn)就業(yè)。民營經濟成績更是驕人,可說是改革開放的一面旗幟。正如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所言:沒有溫州的民間金融,就沒有溫州的市場經濟,就沒有溫州的企業(yè)家。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